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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 - 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马太福音研经系列
第三章 - 在去往耶路撒冷的路上,耶稣在约旦山谷里的服事 (马太福音 19:1 - 20:34)

1. 论婚姻的健全样式 (马太福音 19:1-6)


马太福音 19:1-6
1 耶稣说完了这些话,就离开加利利,来到犹太的境界,约但河外。2 有许多人跟着他。他就在那里把他们的病人治好了。3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4 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5 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创1:27,可10:1-12,林前7:10-11)。

耶稣在处理了有关教会中骄傲和敌意的问题之后,又开始讨论婚姻的健全样式。对于我们基督徒来说,倘若婚姻双方都委身在基督里,那么婚姻就成为了祝福不断涌出的泉源。按神所吩咐的方式,信奉基督的一男一女进入婚姻之中——不是为了金钱、荣誉、美貌、安适或自己亲属的要求,而是为了在圣灵的带领下成为一体,一起恒切祷告。这样,他们就可以享受在地如在天的共同生活,因为神的爱带着许多祝福回应他们。

神从没有设立任何多夫或者多妻的婚姻制度,而是造了一男一女,并且使他们结合。一夫一妻的婚姻意味着心灵的合一。爱情是不可能分割成几分来向不同的人付出的。倘若男人爱慕多个女人,把她们全部娶回来,婚姻里就谈不上和谐美满,甚至连平安都没有。

在神称之为朋友的亚伯拉罕身上,我们就看到了娶妾给人生带来不幸的典型案例。婚姻中多了第三者以后,各种怨恨、欺骗、苦难和眼泪都大大增多。

尽管摩西律法的确允许人在正当理由之下可以离婚,但是据推测,当时的法利赛人中间对这件事存在争议。于是,他们急切地想知道基督对此的评判。犹太传统之中有关婚姻的法律和条文极其冗繁,其精密复杂程度有时令人眼花缭乱。然而,这些条文却并非来自神所赐下的律法,而是来自人心中的情欲和罪恶。在这些事情上,人们往往开口询问别人的意见之前,就已经定夺好自己将要采取的立场和行动了。

他们的问题如下:“男人是否可以为任何理由休妻?”摩西律法规定,在配偶犯通奸的情况下,可以允许离婚。然而,男人可以出于自己的放纵和自私自利,就凭着任何理由来离婚吗?难道一个男人凭着自己的好恶所想出的任何理由,不管有多么轻佻琐碎,都可以构成离婚的充分理由吗?神在律法中容忍某些离婚的理由,所以说“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申24:1)。于是犹太人把这句话中的“不合理”解释得特别宽泛,乃至妻子让自己有任何微不足道的不满,都可以毫不讲理地以之为离婚的理由。

法利赛人问基督这个问题,其实是要试探他,然而这个问题本身十分沉重,也事关良心,所以主就给出了十分圆满的答案。主在对他们的回答之中,揭示了以健全的样式对待婚姻的原则,以此证明了当时犹太人盛行的任意离婚的做法绝不是合法的。

基督为了显明丈夫和妻子之间不可分割的纽带,用三件事来反问人们:

首先是圣经中有关神创造亚当和夏娃的真理。“你们难道没有读过创世纪吗?”主的意思是说,你们当然读过(然而却没有放在心上)“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创1:27;5:2).神分别造了男人和女人,并且只有一男一女,使得亚当无法离弃妻子另娶她人——抛弃了夏娃,亚当还能有谁呢?同理,这种创造的秩序,就已经暗示了夫妻之间不可分割的合一关系。夏娃是从亚当的肋旁取出的肋骨,这样亚当就无法丢弃她。而夏娃更是丈夫的血肉,是用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所创造的。

其次,神创造婚姻的基本法则是“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就是说,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甚至要比父母和孩子之间来的更亲密。如果说父母和孩子的血浓于水的纽带都是牢不可破的,那么婚姻的关系就更难以打破或切断。孩子难道会为了任何理由抛弃父母,或者说父母会为了任何理由乃至世上全部理由而抛弃孩子吗?不会,绝对不会。这样说来,丈夫就更是不能离弃妻子了,因为他们的合一关系甚至比亲子血缘更为紧密坚固。在神创造的秩序中,一个人必须离开父母来与妻子结合,因此亲子在血缘中的联合,要被婚姻中的合一取代。

婚姻的实质是两个人的合一,“二人成为一体”。一个人的孩子称为他的亲生骨肉,而一个人的妻子则等同于他自己。这是因为婚姻之中的联合要比亲子关系更为紧密,甚至仿佛身体的各个器官之间那样无法分离。这既是丈夫应当爱妻子的原因,也是丈夫不应该离弃妻子的原因,“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更不用说把自己身子的一部分割下来了,“(相反)总是保养顾惜”(弗5:29)。人总是尽自己的全力来保护自己的身体。“二人成为一体”这句话也告诉我们,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子,一个女人也只能有一个丈夫,因为神只为亚当造了夏娃一个妻子(玛2:15)。耶稣从这个原则之中引申出一条真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能分开”。

如果你仍然单身未婚,就当祈求你的主引领你找到相信基督、热心敬拜、知足而谦卑、在圣经中找到自己每日生活的力量、好能够以恒忍坚韧在婚姻中担负起你的女人。对救主基督的共同信仰,就是健全家庭的坚固基石,能够使你们在婚姻中胜过一生的各种难题。

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女性尤其应当注意,不要把自己交给性试探和性冒险,还满心以为这些做法能加快自己进入婚姻的步伐。这绝对是一种错误的信念。不幸的是,在许多自称基督徒的人之中,我们也时常发现这类行为。主内的单身女子应当向神祈求一位丈夫,能像基督爱教会那样爱她。倘若这些条件都符合,主就会在婚姻里赐给你们远远不止肉体关系的美好合一。

我们嫁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肉体的私欲,而是为了在爱中服事彼此。在婚姻的盟约之中,夫妻双方都应当以彼此赦免的态度而活,而这种赦免的爱唯一的源泉,就是神的爱。彼此赦免也是蒙福婚姻的奥秘。婚姻之中更刚强的一方,总是最先胜过自己的愤怒苦毒,带着温柔而非阴郁的面容请求对方原谅的那一方。

神的爱不喜欢显明所爱之人的软弱。倘若配偶犯错、偷懒、乱花钱、骄纵孩子或粗鲁地对待孩子,我们在婚姻里的另一方也应当以恒久的耐心为之祷告,并且谦卑地向犯错的配偶见证神的正道。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在此所讲论的事情,也涵盖了自己的新妇(就是教会)和她的渴望和想往,正如他所说,“你们要先求神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3)。如果神在新约里的新妇(就是我们)将自己的身体当做活祭,清洁无瑕地献给永生的基督,那么基督的灵、他的美德和平安,都要在这永远的联合之中成为现实。

祷告: 亲爱的天父啊,我们靠着圣灵的引导,为你所赐给我们人类的美好礼物——婚姻而向你感恩。你把我们从罪污和情欲之中救拔出来,提升我们来到灵性和身体在真理中的美好合一中来,也使我们能够与信靠你的同伴结婚,使得我们也能够在圣洁中过活,并且以信实的样式去爱、服事和信靠彼此。求你把美好健全的基督徒家庭的见证赐给我们,使得我们可以清楚明白你的爱,使得我们也能够成为照亮这黑暗世界的明光。

问题:

  1. 基督徒婚姻之中的重要原则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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