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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 Chinese -- The Law of Christ -- 29 Concl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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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4: 基督的律法
耶稣在新约中的1000个诫命

八.耶稣命令和诫命的统计表



 命令声明
马太福音318896
马可福音169501
路加福音3411081
约翰福音1221214
哥林多书信3964
启示录54120
------------------------
总计:10473879

小结

读四福音书和新约书中基督的诫命和指令的人,会发现关于基督的审判的认识和措辞的一个美妙的变化。

马太记录了基督的行为和话语,特别是对他的犹太民族所行和所说的。他特别强调了耶稣对摩西律法的回应,并声明耶稣没有废除,而是实现了旧约的律法。因此,耶稣加深和查验了启示给摩西的诫命。他用基督属灵的律法启发我们的意识,审查罪的设计和源泉,由此使我们明白,行为并不是违抗神的律法的唯一罪孽和过犯,而是人完全地不顺服神和他的诫命,因为恶念从心里生出。

记录了彼得的报告和见证的马可,对耶稣关于律法的声明写得很少,因为彼得是个渔夫,不熟悉律法规条,而在海上,风暴中,捕鱼方面是专家。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马可的福音书中只找到了少量的基督的诫命和律法,或者摩西律法发展的证据。

希腊医生路加查究了基督对罗马律法和希腊人权构想的反应。医生路加对基督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以及用简明扼要的命令医治病人,特别的感兴趣。他特别重视基督对社会问题的态度,比如贫穷,财富,富人的罪,穷人的贫困;探求了基督关于这些问题的审判和命令的答复和寓言,并做了记录。

与这三位福音书的作者相反,耶稣门徒中最神秘的福音书作者约翰,不但涉及律法条款,还认识到了他的神耶稣,以及耶稣对人属灵上的看法,他记下了耶稣口中所出的许多条件从句,比如:

“如果你们爱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约翰福音14:15)

“信他的,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经定了,…等。”(约翰福音3:18)

约翰没有放下耶稣对律法的声明作为直接的命令,但是他强调耶稣怎样使人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在耶稣关于自己的话语中,我们找到了强有力的有律法效力的吩咐,比如“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定不在黑暗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所以,跟从耶稣的人要得着生命的光,不跟随的人漫无目的地行走入黑暗。我们从这些话语中发现了最终的明断的决定,没有任何清晰的教诲或命令。

针对四福音书中的这些事实,我们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基督的1000多条命令和教诲都被看为命令。除了这些清晰的教诲以外,我们加上对律法的声明,它们没有清晰的教诲和命令,但包含着条件从句和属灵的判断,这是分界线。所以耶稣在八福中说,“承认自己灵性贫乏的人多么有福啊;他们是天国的子民!”

他说,一些人“有福”。他作为永恒的审判者,赐福所有心里困惑,悔改,求神饶恕的人。对于他们,耶稣说他们有合法的权利,属于神的国度。这节经文,以及接下来的几节,包含着耶稣对律法的声明,有效力同时又清晰,是给听从的人。

仔细查验的人会注意到基督的律法声明是命令和教诲的三倍之多。基督不仅仅使人成为他的仆人,要求人绝对的顺服,还使人尽责和自由。他催促人爱他,或者拒绝他;相信他,或者对他的爱刚硬心肠。

在基督的律法的六个小册子中,我们不能写下基督所有的命令,教诲,或者有条件的声明。但是,希望找到它们的人,可以打开新约,使用上面的清单。

相同的耶稣的事迹和话语在马太,马可和路加三部福音书中都有提及。以统计学的形式述说这些真理,并从基督所有的命令中将其扣除出来,是好的。但是,仔细彻底的查看三部福音书中耶稣的话语和布道的人会发现,它们的措词完全不同,可以说耶稣用多样的措辞重复这些布道。因为我们看关于基督律法的这些课程是迈向报告耶稣律法的谦卑的第一步,所以我们呼召所有的读者,和所有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人,提供给我们他们的信息和经历,还有他们通过这些基督的律法所享受到的祝福;我们预备好了向所有完全顺服于怜悯基督的领导的弟兄姊妹学习。

像我们在这个系列的第一期中所作的一样,我们强调,对基督律法的报告,对他命令的知识,都不会也永远不能救赎人,相反,它们引人自我破碎。耶稣的律法教导我们,引导我们诚心悔改。我们自以为是的自我成义必须跌倒,我们的骄傲必须死掉。这是基督律法的终结和知识。

按着律法,靠着耶稣在我们的位置上替罪的死,我们脱离神的审判的救赎已经成就了。他能够在细节和深度上介绍律法,是因为他从开始就预备好了把我们的罪放在他的肩膀之上,用自己的身体承受我们应得的惩罚;因此基督律法的深度已经通过他替罪的死和大爱一清二楚了。

耶稣没有拿走他的律法,而是要求我们遵守它,为的是可以向我们讲明我们从祖先继承来的罪,还有无数犯法的行为,他为我们死也不仅仅是为了洗净我们的罪;他为我们死也是为了为我们成就某个目的,赐给我们圣灵作为祝福和他替罪死的结果。通过圣灵的入住,他给了我们爱的能力,为他要求我们的而活的能力,以及理解神的真理的能力。圣灵是行走在爱和真理中属天的能力,如同使徒保罗所写的:“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使我自由,脱离了罪和死的律。”(罗马书8:2)彻底理解这节经文的人也就理解了我们关于基督律法的这些课程的结果和目的。

耶稣没有扔给我们一套崭新的律法,用不适用的律法捆绑我们,而是他所说的都行了,在他的说话,行动,替罪的死,甚至复活中实现了他的律法,使门徒们可以看到律法的含义和应用。因此,我们跟随的不是死的律法,耶稣自己就是我们的律法和标尺,在末日他要用来测度我们。他同时又是我们的救赎主,拽我们,带我们,移我们进入他属灵的肢体,使我们可以从他那里获得能力与引导行走在他的律法之中,与他合一。多么美好啊!他借着圣灵,将他的命令和天堂的秩序放入我们的心里,使旧约的应许可以在我们里面成就:“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的心里。我要作他们的 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各人必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同胞,说:‘你们要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的人,从最小到最大的都必认识我。我也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着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的宣告。”(耶利米书31:33-34)

居住在那些因耶稣的名称义的人里面的圣灵,在我们里面造出新的良心,使我们可以谨慎行走,不断战胜那流淌在我们血液中的自私,坚守在神的爱中。圣灵是大能,同时也是神的律法。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可以在基督的律法中寻到我们的义和永生。同时走在基督的爱和律法中的人有福了,因为他活在天堂,尽管他仍在地上。

www.Waters-of-Lif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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